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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规制

发布时间:2021-05-18

 浅析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规制

                                                     陈薇薇

     摘要: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外卖交易平台大受欢迎,其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的餐饮生活方式,大幅提升了生活便捷度,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很大不足,如资质不全、监管不足、生产配送环节存在监管盲区等。我们需要分析研判当前网络食品安全现状,有效规制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利措施来实现网络食品安全的高效监管规制。

    关键词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违法行为规制

 

近年来,“互联网+食品”经济迅速发展,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 4500 万人经常性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食品。2015 年,国的网络零售交易额高达3. 88 万亿元。2018年仅生鲜食品市场预计将达1500多亿元。网络食品餐饮交易迅猛发展。这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我国从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6年《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到2018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案》,对网络食品交易权利义务、安全监管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但还是存在诸如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不全、第三方平台监管不严、行政管控不力等问题,导致网络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本文将从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现状、规制举措等展开讨论。

一、我国网络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不全

入网餐饮经营者是指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登记注册,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中规定: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并根据执照载明的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以N县网络餐饮市场环境为例,对该县400余家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无实体经营店铺、无证经营、未及时更新公示信息或虚假公示信息等问题商家有76家。由此发现,入网餐饮经营存在资质不全的问题,且改问题类型多样,存在较大网络食品安全隐患。

(二)第三方平台监管不严

第三方平台是指提供餐饮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其责任包括对入网餐饮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作为第一道监管关口,其对保障网络食品安全起到不容小觑的作用。但第三方平台经营商,一味注重快速发展,存在不全面审查、未积极履行职责等问题。如该N县的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对入驻商家使用过期证件、冒用证件、无实体经营店等现象,未尽到审查把关、违法行为制止等监管义务,成为导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三)行政监管部门管控不力

现行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实务中,N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书面审查”的方式,对入网餐饮经营主体进行资质审查,即只要书面申请材料真实齐全,即可颁发各类执照。因缺少实地审查核实,导致出现没有实体经营店等问题。另一方面,2018年1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行,要求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在其证件经营范围上注明“网络订餐”,但至今N县有360户入网餐饮经营者未在许可证上备注“网络订餐”,占全县网络食品经营商总数的48%。由此可见,行政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上把关不严。

(四)食品生产、配送环节存在监管盲区

经调查发现县域756家入网餐饮经营者,除大中型餐饮企业外,多数为“三小一摊”,呈现生产场地小、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经营场所不固定、环境卫生不佳、清洁措施不齐等问题,而这些多、小、散等特征,无形中为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监管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在食品配送环节中,如骑手健康卫生状况,特殊天气对食品的卫生处置情况,以及配送箱清洁情况等,都是容易造成病毒交叉感染的重要因素。而主体监管部门,往往对这两项重要环节,未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且由于骑手用工模式存在直接用工型、劳务派遣型、第三方用工型等模式,存在监督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由此可见,网络食品在生产、配送等环节监管较为薄弱,甚至存在监管盲区。

二、规制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议

(一) 切实发挥行政监管作用

首先要切实把好行政许可关。严格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执照颁发手续,既能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要求,实现高效简便,又能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果。如,实行“事先书面审查+事后实地核查”等方式,即快速颁发相关证件,活跃市场经营环境,又能充分发挥事后监管作用。其次要持续抓好日常行政监管关。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并查、日常规范巡察、随机抽样检查等机制,全程、动态、实时掌握入网餐饮经营者情况、生产卫生安全、食品配送安全等,保障其所供食品到消费者手中是安全卫生。最后要重点落实对第三方平台监管。通过约谈、责令整改、联合协作等方式,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督促其紧扣第一道审核把关,从严整治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负有主体监管责任。各入网餐饮经营者依托“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生产经营,第三方平台的监管成效,直接关系到网络食品安全的风险高低,因此第三方平台作为第一监管责任方,应切实发挥好平台监管作用。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安排专门部门负责高标准的资质审查,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完善监管和备案机制,确保资质清、底数明。二是要实行定期检查。建立信用等级测评制度,由专人定期检查网络食品安全情况,如建立“首席食品安全官”等,实时对网络食品检测信息、食品安全等情况予以公示。三是实现数据共享。第三方平台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动态掌握入网餐饮经营者各项情况信息,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多角度多层面监督网络食品交易市场。

(三)实行全民重点环节监督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全民参与,群众即是利益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办这,对于市场准入、食品生产、食品配送等重要环节监督,更是直接或间接参与者,其发挥的监督管理效果不容小嘘。第一,实行网络订餐“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在网络点餐时,就能看到实时的食品生产制作过程,很好得填补了网络食品生产监督盲区。二是建立定期消毒维护工作,有关配送平台应定期开展配送人员清洁消毒专项培新,做好配送人员、配送设配等消毒措施,确保食品在配送时不受“二次污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相关市场监管等行政主体、食品商家等,应借助传统媒体、自媒体宣传影响力,加强各类典型事例、检测情况等宣传通报,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群众维权渠道,保证公众切身合法权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餐饮行业迅猛发展,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对其加强监督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当前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入网经营者资质不全、监管主体管控不力、食品生产配送环节存在盲区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规制,创新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促进网络餐饮行业良性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