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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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3 )
(一)部门(单位)职责...............................................................................................( 3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3)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0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
四、名词解释................................................................................................................(12)
五、附件........................................................................................................................(17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纳入本级统一核算。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石浦检察室。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627.79万元,支出总计3627.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212.58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27.7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2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2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52万元,占86.32%;项目支出496.27万元,占13.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27.79万元,支出总计3627.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212.58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6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主要原因听证室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在2023年12月份,该项目资金未支付,结转至下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58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0万元,占0.47%;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2879.53万元,占79.37%;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65万元,占10.6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16万元,占3.78%;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40万元,占0.01%;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05.85万元,占5.6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91万元,支出决算为36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主要原因是听证室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在2023年12月份,该项目资金未支付,结转至下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3年决算为16.5万元,属于调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拨付的司法救助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3年决算为0.7万元,属于调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部拨付的选调生驻村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2303.41万元,2023年决算为229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520.34万元,2023年决算为47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听证室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在2023年12月份,该项目资金未支付,结转至下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99.43万元,2023年决算为111.13万元,属于调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3年决算为2.93万元,属于调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社局转入居住外地退休人员体检经费0.32万元和退休人员活动费2.61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81.34万元,2023年决算为8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202.25万元,2023年决算为20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101.13万元,2023年决算为10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137.16万元,2023年决算为10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医保经费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3.81万元,2023年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29.71万元,2023年决算为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3年决算为0.4万元,属于调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部拨付的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204.45万元,2023年决算为2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23年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1.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6.82万元,支出决算为26.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占88.67%,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29万元,下降8.7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占11.33%,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0.19万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在下达的指标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购置限额内进行政府采购,并继续抓好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购置限额内进行政府采购,并继续抓好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派驻公务用车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累计318人次。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调研、办案等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调研、办案等外宾公务接待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调研、办案等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接待35批次,累计31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结余公用经费,财政收回;比2022年度增加10.7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办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和特情费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22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说明: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单位自评的主要形式为填报自评,单位自评的实施主体一般为部门内设业务机构或下属预算单位。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部门评价一般要形成评价报告。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由县财政局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反应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事业人员住房补贴。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