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微芒 点亮信仰
发布时间:2025-08-11
检察侦察题材电视剧《以法之名》落下帷幕,激起人们的层层讨论。比之开头的悬疑迭起、扣人心弦,结尾与大众期待的善恶终有报、坏人终被审判似乎有些距离,于是便有了不同的声音。在我看来,该剧有人情与国法的戏剧冲突,有普通人与职业法律人的冲突,但以洪亮、郑雅萍等为代表的检察官,依然是我们对自己职业的追求形象,体现了人间烟火之下检察官内心的职业理想。
芸芸众生中,检察官只是一种职业罢了。检察官确实是一种职业,是我们法学毕业之后,可以近距离实现法治梦想的职业。正因如此,这份职业比之其他,总是绽放着理想的光芒,不只是一日三餐,而是日常工作与公平正义、法治社会有更加切近的联系。于是,我们的心中便常常有光芒闪耀,在平凡人生中有了不一样的坚守。
主人公第十一检察部检察官洪亮,出场带着原则,也带着十几年高官女婿生活带来的服从或顺从,是一个在工作及生活都不能那么随心所欲的中年男人,甚而有些场所表现有些卑微。他就是我们身边的同事吧,因为光辉的形象并不每时每刻都伟岸。但随着调查案件地深入,在需要反思过去的自己时,他勇敢揭开自己过往的错误;当最后的真像是他心中一直敬畏的副省级领导岳父同志居然是真正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那一刻他所表现出的,是近乎固执的勇气,是一往无前对公正正义的追求,是一名检察官的职业操守。也许有妻子女儿的牵绊,也许有多年亲情的羁绊,然而,真相容不得偏私,法治需要被信仰。正是千千万万法律从业者的信仰,才能汇聚起共和国法治建设的大厦。检察官谢鸿飞、公安局副局长孙飞这样的人固然总是相伴而生,随时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在黑社会操控下制造一起起冤假错案。而如李人骏检察长等本人及身边人都存在被围猎的风险,时时可能被不法分子拉拢入局。所以,作一名智慧的检察官,必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然而,这所有的过程又太过微妙,归要到底还是要“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保持定力,看清真相,耐住寂寞,守住信仰。洪亮对法律的信仰从来没有变,信仰之光一直在心中燃烧,哪怕有时不那么灿烂。
生活当然可以磨灭一个人的棱角和世俗的热情,而磨灭不了的,是我们初学法律时的誓言,是成为检察官后要坚守的职业理想与情操。这些语言日常说起,总有一些高大上的的矫情,但谁又能说我们希望高质效办好每一具案件,在个案中最大可能的实现公正正义不是一种真实的追求呢?成就检察官职业理想的,从来都是心底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我看到很多年轻的同事,在分析案件尽可能考虑更多问题,他们经常激烈的争辩,罪名是否恰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细节证据是否周全,是否做到不枉不纵。也许,检察官的一个疏忽,就可能制造一个错案,就如剧中1.31枪击案一样,而“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当他人的人生因自己的错案而改写,洪亮的内心充满痛苦和自省。检察官乔振兴之死同样因发现1.31案件办错了,应当判处死刑的真凶通过种种操作居然改头换面风生水起。乔振兴揭露罪恶的努力最终以自己被杀害且蒙受了贪官之名而沉没。真相被黑暗吞没,正义被邪恶掩盖。此时,如果没有人点亮信仰,坚持操守,那么,光明将无法抵达。如果,我们是可以传递光明的使者,我们将何其光荣,何其有幸。恰好,我们是检察官,是负有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者,于是我们需要责无旁贷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为传播法治信仰而努力,为法治进步而努力。
有人说,教育的本质是唤醒,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我想说,法治的信仰也如此,司法者内心对法治充满敬畏和信仰,以自己微弱的光芒点亮群众的法治信仰,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石,不也是我们的价值吗?用信仰点亮信仰,用正行传递正义,虽然实现这个价值也要付出代价,然而,这也是我们的使命所在。一众微光不灭,就是满天星光;星光汇聚,就是头顶星汉;星汉灿烂,此心光明,就是检察人法治坚守对社会的贡献。
(作者:庞彩虹)